关灯 巨大 直达底部
亲,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
第12章 绛州义商

“此等大事,当知会家父同意,某这就起草书信说明原由,想必旬内会有答复。”

刺史府和长安之间有驿站传书,普通文书,五日可到长安,�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